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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间,能否进行授权委托?           ★★★ 【字体:
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间,能否进行授权委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1    
《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可见,对诉讼标的有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是共同诉讼当事人间能否相互委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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