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您现在的位置: 厦门律师网 >>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写作 >> 文章正文
 
 -减收免交公证费申请书
              编缉:佚名 来源: 不详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整理:厦门律师网 Date: 关闭



减收免交公证费申请书

减收免收公证费申请书


格式一 
减收公证费申请书

×××公证处:


  我是×××(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现住×××。我于×年×月×日到贵处申请办理×××(公证种类、件数等),按照《公证费收费规定》,应当缴纳公证费×××元。由于……(不能缴纳的原因),无力支付全部公证费,特申请减收公证费×××元,请予批准。上述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附:……(证明文件)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格式二

免收公证费申请书

×××公证处:


  我是×××(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现住×××。我于×年×月×日到贵处申请办理×××(公证种类、件数等),按照《公证费收费规定》,应当缴纳公证费×××元。由于……(不能缴纳的原因),无力支付公证费,特申请免收公证费,请予批准。上述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附:……(证明文件)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申请公证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公证机关缴纳费用。《公证暂行条例》第22条规定:“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务,应当按规定收费。”公证费的计费方式主要实行两种,一是按件收费,如一般的民事公证每件收费10元;二是按标的收费,如经济合同法公证。根据规定,公证费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公证机关不能随意乱收或减、免,但对于特殊情况,当事人交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减、免。凡是申请减、免公证费的,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讲明申请减免的理由和申请减、免的金额;公证处收到申请后,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收或免收公证费。申请减、免公证费应注意的问题有:

  ①减收公证费和免收公证费是两种不同的行为,一个当事人只能提出其中一种请求。

  ②减、免公证费要有充分的理由,并提交足够的证明。

  下列公证事项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免公证费用:

  ①办理抚恤金、劳动保险证明的;

  ②办理养老金、子女助学金证明的;

  ③当事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当事人确实经济困难无力负担的;

  ④其他特殊情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打印】 【关闭

    本站即日起正式开通免费法律咨询热线,邀请厦门专业律师为公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来自网上,仅供网友和法律研究学者交流和学习之用,不以任何商业为目的,如有侵权请告知本站.
    欢迎更多的律师加盟合作,Email:lawyer#xmlvshi.com 
    Copyright © 2004-2020 WWW.xm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厦门律师网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闽ICP备080024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