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部分法院国家赔偿法修改座谈会在大庆宾馆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奚晓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市委书记盖如垠,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刘志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杨临萍,以及全国部分法院分管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盖如垠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此次国家赔偿法修改座谈会在大庆召开致以热烈祝贺。在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市基本情况后,盖如垠表示,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庆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市,构建法制社会,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此次全国部分法院国家赔偿法修改座谈会能在大庆召开,是对大庆法院系统的关怀与肯定。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大庆的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希望全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能够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多向全国知名的法律专家和兄弟单位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能力。
奚晓明首先简要介绍了国家赔偿法修改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就人民法院参与国家赔偿法修改工作的具体内容,他强调,人民法院提出的修改建议稿,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立足于中国国情,要充分吸收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实践经验,要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能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这部法律及相关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能更好地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上一篇文章: 协勤学《国家赔偿法》
下一篇文章: 被错误关押获赔近17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