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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建议《执业医师法》增加规范医生走穴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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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执业医师法》增加规范医生走穴行为的规定

  刘迎龙委员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解决百姓看病就医问题,充分有效调动现有医护人员积极性,实施点注册行医可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刘迎龙委员分析说,目前我国医生数量不少,分布不均,不足与浪费并存。我国目前有约200万名注册医生,比例约为1/600,而美国为1/500,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医生占有率不算少,但我国80%医生都集中在城市,其中80%又在大医院,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缺少医生,分布极其不均。近年来,万名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及城市年轻医生晋升前下乡到基层工作一年等举措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此举成本较大,也不可能覆盖广大农村和基层。

  刘迎龙委员建议根据医生的行业特点,使医生由单位资本向“行业”资本转变,允许医生多点注册、多点行医。

  刘迎龙委员提出可在经济发达、卫生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先行试点,每位大医院医生可根据指定或自愿原则,就近到2~3家基层医疗单位(诊所及合作诊所)注册行医。每位医生每周4个工作日在原医院工作,另外2~3个工作日在其他注册单位工作,并取得合理劳动报酬,依法纳税。

  在对天津和广东代表团的医疗代表采访时,记者发现有两份分别由不同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内容不谋而合:建议医师应获准多地点执业。

  来自天津的张愈代表和赵克正代表联名提出建议:修订《执业医师法》。他们认为,《执业医师法》应该增加规范医生走穴行为的规定,允许医师多地点执业。

  两位代表认为,我国的优质卫生资源并不充分,卫生部也提出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的政策,但按目前的《执业医师法》,这一政策是不被允许的。2002年卫生部、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采取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聘用部分兼职技术骨干,这个政策和《执业医师法》也是冲突的。所以他们建议,对医师多地点执业实行准入制度,进行统一考试,允许其在本省、本自治区或本直辖市内多点行医,同时设立邀请医疗机构的标准,规定多地点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医疗机构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承担方式,规定有关税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明确界定医师非法行医行为及法律责任。

  来自广东的谭家驹代表、林曙光代表和方潮贵代表也联名提出了这一建议。他们认为,我国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大部分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庸医、假医主要集中在基层,为此,不少患者仍需长途跋涉、异地就医,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3位代表建议:城市在职医生应获准多点注册、多点行医,这样便于基层医疗网络建设,大医院的门诊压力也能得以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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