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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王庆祥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指出,王庆祥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以《末代皇帝的后半后》成名的作家贾英华,其被侵犯名誉权案上周二审胜诉,获赔偿十万元人民币。
贾英华现为中国传记学会副会长,他所撰写的《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解密》一书,曾引起震动。此后,另一位作者王庆祥出版《再解密》一书,书中对贾英华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多达十余处。据此,贾英华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在其《再解密》一书中对原告多次使用“欺世盗名”“编史造假”“信口雌黄”“随意编造”“无耻之徒”“而欲达到哗众取宠和捞钱的目的”等刻薄词句,已超出正当的学术争鸣与批评的范畴,构成了对原告的贬损,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
法院判决被告王庆祥赔偿原告贾英华精神抚慰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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